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

2013, v.21;No.100(05)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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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论文中的志谢

本刊编辑部

摘要(Abstract):

<正>我国著作权法公布以来,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作为医学科技期刊必须严格执行著作权法。为此将本刊对志谢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予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志谢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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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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